新闻

新闻资讯

联系我们

联系人:李女士

手机:0851-85945938

电话:15885073950

邮箱:975043662@qq.com

地址: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中央商务区6栋12层

行业资讯

金融商品转让,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

作者:小编 发布时间:2022-09-05 13:36:59
金融商品转让,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。请问卖出价是指成交金额(卖出原价)还是扣除佣金及税费?

财税(2016)36号文件:金融商品转让,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。

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,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。若相抵后出现负差,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,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,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。

金融商品的买入价,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,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。

金融商品转让,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
根据上述文件规定,买入价及卖出价指金融商品实现交割时的价格,不包括佣金及购买时的各种税费。

新闻资讯

相关产品

在线客服
联系方式

热线电话

0851-85945938

上班时间

周一到周五

公司电话

15885073950

二维码
线